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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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合伙出资协议书 最新车辆挂靠协议内容

2021-12-14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刘建忠律师,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信托产品合伙出资协议书

  不管是哪方面的合伙,都需要签订合伙协议来约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在合作投资信托产品时,基于投资收益等风险的规避,也需要签订出资协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信托产品合伙出资协议书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信托产品合伙出资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志愿签订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戊方身份证号:


  鉴于协议各方希望取得较多的理财投资回报,决定投资XXXXX项目之信托理财产品;又鉴于该产品单份购买金额为壹佰万元整,再基于各方对信托产品投资风险之认识,故协商决定合伙出资购买。现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1、因本产品之《认购协议契约》只能以一个当事人身份进行签订,故经协商,一致同意以甲方之名义代表各方签订相应;契约;。但甲方在签订该;契约;之前,应当取得与最终实际;契约;文本完全一致之预备文本,并由本协议各方确认,并签署;同意按本契约授权XXX签订正式契约;之意见。甲方得到授权后正式签订;契约;时应当负有核对,保证与预备文本完全一致。如发现与预备文本有实质性差异,应当及时与各方沟通征求意见,任何一方决定放弃购买时则甲方不得签约,否则由甲方负责,提出异议方可采取退出合伙、无息收回本金方式处理,相关方自动终止本协议。无异议方继续保留在本协议之中,协议继续对保留各方有效。


  2、本协议各方签订生效后,由甲方在XXX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信用卡后,交由其余各方指定的专人保管本卡,甲方掌管本卡密码,此后对于本帐户的汇入、汇出、取现等所有操作均必须由甲方和其它各方指定的专人至少两人以上现场完成。


  3、投资所取得的所有收益或亏损全部由各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摊,任何一方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负责及时与;契约;对方进行联系,并将所获得之信息及时向各方通报,并负责将各方提出的疑问向;契约;对方进行质询。凡取得分红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各方进行分配。


  5、本协议合伙期限这一年半,即自2012年2月8日起生效、至2013年8月8日止结束,合伙结束后如需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契约;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退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时按;契约;规定的违约约定处理,并承担其余各方之预期利益损失。


  6、本协议所指之;契约;中的;乙方权利和义务;均适用于本合伙协议中各方。


  7、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各方签字:


  签约日期: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利润分配与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分享利润和承担损失的方式以及具体事务的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支出的计算。


  2、投票权和决策权。一般而言,各个合伙人有同等的投票权,这在涉及企业重大事务时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3、合理的分享利润权。比如说明在合伙者即使生病或者休假也有权利分享利润,但须作出一定的时间限制。这通常也是引发争议的重大问题,需要在合伙协议中列明。


  4、撤资的条件和处理办法。比如当合伙人离开公司时,或者合作公司解体时,每个合伙人的资本份额如何估价,如何处理等问题。


  5、订立合理的财务制度。最重要的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会计准则达成协议或让可靠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对于不参加实际经营的合伙人,尤其要坚持这一点。


  三、合伙协议退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信托产品合伙出资协议书的内容,由此可知,信托产品合伙出资协议书一般是以一个当事人身份进行签订,内容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时间、合伙期限以及契约的权利和义务。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最新车辆挂靠协议内容

  车辆挂靠需要甲乙双方友好的协商,意见和条件达成一致。在挂靠之前甲乙双方最好签订一份挂靠协议。这就需要对协议的内容明确好,那么,最新车辆挂靠协议内容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最新车辆挂靠协议内容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 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款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此法律解释在法律层面上对挂靠合同做出了无效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方式的工程施工类型被认定为挂靠: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符合以上4条规定的方式承揽工程的,在司法实践中均会被认定为挂靠,其所签署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三、挂靠的相关法律规定

  1.《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的效力。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挂靠纠纷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


  3.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因此,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车辆挂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对双方的权利给与合理有效的保护。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最新车辆挂靠协议内容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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